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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师资培训 | 关于举办2024年度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班的公告

       

全国各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
为适应高校财税法学核心课程建设的需要,在中国法学会的支持下,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联合创办了“全国财税法学师资研修项目”。
2019年起,该项目先后组织五届研修班,主题分别为“财政法”“税法总论”“所得税法”“商品与服务税法”“税收征管法”,学员能力显著提升,社会反响良好。本年度主题是“财产税、资源环保税与关税法”,将利用暑期展开研修,地点为贵州省贵阳市。
本次活动由贵州财经大学法学院承办,贵州省青年法学会、贵州黔坤律师事务所等单位协办。学员无需缴纳研修费用,往返交通费用、住宿和餐饮费用自理。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研修安排
本次研修班分两个阶段举行,包括线上沙龙与现场研修。

       

       

       

       

 
时间
内容
地点
第一阶段
(线上沙龙)
7.20 — 
7.25 (晚)

实务沙龙

网络平台
第二阶段
(现场研修)
   7.26

学员报到(贵阳)

贵阳奇洋酒店

7.27 — 

7.31

专题研修

(二)研修形式

1.示范课程。邀请在财税法教学研究中经验丰富的学者担任讲师,围绕本年度主题示范教学内容,分享授课心得。

2.专题讲座。邀请在财税法学领域卓有成绩的资深专家担任主讲人,分专题讲授财产税、资源税的重点、难点问题。

3.博士论坛。邀请在本年度研修主题领域有专门研究的博士进行主题分享、对谈交流。

4.实务沙龙。继续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研修班正式开班之前,通过网络视频方式举办实务沙龙。


       

(三)参与方式

本年度主要采取现场研修的方式,不安排网络直播。具体方案确定后,将通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另行发布。


       

(四)报名与录取

1.招收对象

全国法学院校、财经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财税法学教学科研的教师、博士后、博士生。

2.招收名额

为保证教学效果,研修人员控制在150人左右

3.报名要求

申请人需按要求提交报名表,经所在院系推荐、盖章。请于2024615之前报名表Word电子版以及单位盖章后的扫描件分别发送至757759435@qq.com,过期不予受理。

4.录取与结业

经主办单位审核后,录取名单 620左右通过“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发布。研修课程结束后,主办单位向考核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五)联系人

财税法研究会:

  治,13983673423

贵州财经大学:

陈体贵,18240316380

陈旭琳,18984843997

曹务坤,13595090580

 

 


       

 

 

                                          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法学教师培训基地办公室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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