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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会议通知 |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预通知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预通知

各位理事、会员,各位特邀嘉宾: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计划于2023年10月14-15日上海召开,由复旦大学法学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财税法治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论文撰写参考选题:

1.党的二十大与全面推进财税法治建设

2.法典化导向下税法总则立法的难点与突破

3.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财税法问题

4.区域一体化发展中的财税授权与合作机制

5.数字科技与财税相融合的法律问题

6.经济促进、社会发展及风险防范的财税法对策

二、会议时间

 

会议初步定于2023年10月14-15日召开。

三、会议形式

 

本届年会原则上采取现场与线上相结合、以现场为主的方式。

四、论文要求和提交方式

1.年会论文应围绕会议主题选题撰稿,论文格式和注释体例参考《法学研究》。

2.年会论文的篇幅不限,但需提供1000字左右的摘要。

3.年会论文及摘要、发言大纲或PPT、参会回执等的提交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4.每位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提交的年会论文限1篇,请在邮件主题栏标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

5.研究会理事和会员应当围绕年会主题提交论文。其他人员提交年会论文的,研究会秘书处将视论文质量,根据承办单位的接待能力,特邀部分作者参加会议。没有会议通知或邀请函的,承办单位恕不接待。

6.会议承办单位统一制作论文集或者摘要汇编。在截止时间以后提交论文的,不再编入年会论文集。

7.年会论文提交者如无特别声明,视为同意被编入研究会公开出版的论文集。与年会主题无关的论文,不列入公开出版论文集的遴选范围。

五、青年优秀论文评选

为鼓励青年财税法学者成长,研究会将继续与中税咨询集团合作,组织青年优秀论文评选。有关要求如下:

1.参评者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参评论文必须围绕本届年会主题撰写。

3.  参评论文提交日期及方式另行通知。参评论文应在邮件主题栏和论文正文第一页醒目注明“财税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论文(参评青年优秀论文)”。论文提交成功后,会务组将以电子邮件回复确认。

4.参评论文须为参评者独立署名。

5.参评者请在提交论文时提供身份证号码。

6.为提高透明度,方便公共监督,申请参加评奖的论文须收录于年会论文集;不同意收录的,视为放弃参加评奖。

六、会务事宜

现场与会者的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现场与会者每人缴纳会务费500元,用于会议承办单位的资料、场地、餐饮等开支。其他费用由会议承办单位负担。线上参会免费。

承办单位联系人:
李 璐    手机号:13681663111
董家杰  手机号:13757544004
肖文卉  手机号:15900800817
研究会秘书处联系人:
翟继光   手机号:13810095934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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