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仁、各位朋友,研究会各位理事和会员:
跌宕起伏的2020年已然过去,2021年悄然来临。值此辞旧迎新之际,我谨代表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祝大家新年快乐!在过去的一年里,财税法学研究会在中国法学会的领导下,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在学术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简要回顾研究会这一年来的工作,有助于我们鼓足干劲,展望未来。
——积极服务国家治理大局。2020年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华夏大地,至今未能平息。在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阶段,各级政府围绕抗击疫情与复工复产“两条主线”出台多项财税政策。在此期间,研究会利用微信平台,发动理论与实务界近百位专家,围绕医务人员奖金免税、捐赠费用扣除、政府债券等多个具体层面展开富有成效的研讨,并通过中国法学会向党中央国务院递交了书面建议,为抗击疫情建言献策。
——推动落实税收法定原则。2020年是我国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关键之年。202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契税法》和《城市建设维护税法》,至此我国18个税种中已有11个立法。虽然受疫情影响税收立法进度放缓,但是《土地增值税法》《印花税法》《消费税法》《增值税法》《关税法》也已经征求意见或纳入立法安排。研究会积极为国家财税法治建设提供智识支持,在中国法学会组织下,多次受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机构邀请,组织专家参与立法论证和咨询工作。
——重视《民法典》实施背景下的财税法理论研究。2020年5月,全国人大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民法典时代”。民法典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断完善的标志性成果,对推进财税法治建设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研究会重视《民法典》与财税法理论体系的研究,推动理事和会员展开深入研究,发表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成果,进一步夯实和拓展了财税法基础理论。
——加强财税法学人才培养。2020年8月,由教育部法学教指委、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的“全国财税法学教育教学研讨会”借助网络平台召开,第二期“全国财税法师资研修班”也顺利举办。此次研修班主题为“税法总论”,共有来自全球各高校单位的350余名青年学者报名参加了研修。研修班采用示范课程、实务沙龙等多种形式,旨在进一步提升中青年师资的教学和研究能力,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财税法人才。
——积极举办各类学术活动。研究会2020年年会暨第32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11月在武汉举行,与会专家学者围绕“突发紧急事件的财税法应对机制”等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此外,研究会举办多场中小型学术研讨会。“第二届西藏可持续发展与财税法治高峰论坛”9月在拉萨举行,为西藏自治区民营经济牢固树立财税法治理念。“中俄投资财税政策研讨会”10月在北京大学举行,旨在进一步加强对俄罗斯投资财税政策的研究。2020年“全球税收论坛”12月在比利时鲁汶大学举行,熊伟副会长作为中国地区代表参会。第十一届“中国财税法博士论坛”12月在南昌大学召开,主题为“增值税改革与立法中的法理”。会议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委托,“增值税立法、税收征管法修改”课题组也举行了开题报告会。
——强化自身组织建设。在2020年中国法学会开展的研究会制度建设范本评比中,《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小型学术研讨会资助办法》被编入《中国法学会研究会制度建设成果汇编》。未来研究会还将制定更为细致的会员、理事、常务理事发展规则。在政治学习方面,12月15日,研究会党支部赴平北红色第一村开展党建活动。在推动地方财税法研究会发展方面,上海、湖北、广东等省市的财税法学研究会顺利完成换届。11月,重庆市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成立。12月,天津市财税法学研究会获批筹备。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2021年我们以崭新的姿态迎来“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体财税法人肩负着无比光荣的使命。我们既要倍加珍惜、牢牢把握财税法的发展机遇,也要直面困难和挑战。在新的一年里,衷心希望财税法学同仁戮力同心、奋力而为,为财税法学科发展壮大贡献宝贵力量。
再次向全体同仁及长期以来关心、支持财税法学研究会发展的各界人士致以诚挚的祝愿,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工作顺遂、阖家幸福!
刘剑文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