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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减税费:企业“获得感”有差异

       2012年以来,我国已启动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多个行业的税费改革,仅2016年前11个月“营改增”整体减税4699亿元。但部分企业“获得感”不强,既有改革尚未完善、税管未法定的原因,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

       

       □本社记者 薛应军

        

       近日,网上热传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在2016年中华工商时报年会上,抨击企业税负太重,赢得了现场民营企业家满堂喝彩。

       另有消息称,中国民营企业代表人物之一、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比较中美企业税负和其他成本后发现,中国制造业税负比美国高35%,并表示为减轻企业负担在美建厂。

       一时间,“别让曹德旺跑了”“减税,留住的不仅是曹德旺”等讨论在网络持续发酵。自2012年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以来,我国已启动了多项税费改革。2016年试点工作全面推广后,消费税、资源税、环保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制改革亦加速推进。

       2016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加大工作力度,为企业减税、降费,降低企业审批、用能、物流等成本。按照财政部的测算,单“营改增”一项,全国可达5000亿元的减税规模,对降低企业成本意义重大。

       当前为何要进行税费改革?民众为何如此关注税费改革?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称,过去税收是经济调控的工具,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税费改革不仅涉及经济、政治问题,而且涉及长治久安问题,“它关乎每个人的生老病死”。

       

       试点行业税负下降

       “营改增”11个月,整体减税4699亿元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顾名思义,是指将企业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为缴纳增值税,通过只对产品或服务的增值部分征税,减少纳税人重复纳税环节。其目的在于加快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深化改革。

       “十二五”开始,我国推出了结构性减税措施,开始改革原有两大主体税种:营业税和增值税。2011年11月16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等文件明确,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试点工作开展半年后的2012年7月3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分批扩大到北京等8省(直辖市)。2013年8月1日,“营改增”在全国试行,将广播影视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

       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废止了前期试点相关税收政策规定。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被纳入试点。2014年6月1日,电信业正式纳入“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作为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我国财税体制的一次深刻变革、成效如何?争论从未停止。刘剑文认为,它不仅解决了过去部分企业纳税不积极的问题,而且在给所有企业减负的同时,有效助推了企业转型发展、产品升级换代。

       2016年12月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运行情况称,预计2016年减税约5000亿元。2016年5月至11月,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试点减税1105亿元。2016年1月至11月,营改增整体减税4699亿元。

       2016年5月至11月,与应缴纳营业税相比,四大试点行业税负下降14.7%。其中,建筑业减税65亿元,税负下降3.75%;房地产业减税111亿元,税负下降7.9%;金融业减税367亿元,税负下降14.72%;生活服务业减税562亿元,税负下降29.85%。

       

       “获得感”有差异

       部分企业对政府的降税降费政策“获得感”不强

        

       近年来,国家陆续推出了一系列降税降费政策,但部分企业“获得感”并不强。从事盐业经营30多年、现担任杭州一家盐业公司经理的潘先生称,我国企业税负“太重了”。与2015年同期相比,他供职的企业在“营改增”全面推开后,2016年纳税额增加10万元左右。

       “我们这一年都在给政府打工。” 潘先生颇悲观。他告诉记者,税收新政实施以来,过去以运输盐为生计的卡车司机不敢再超载,“原来一卡车装盐40吨,现在只能装30吨”。跑运输的司机多为个体户,企业支付他们运费时难以获得增值税发票,从而增加了成本。

       刘剑文认为,这不是反驳“营改增”政策带来企业税负增加的正当理由。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一个行业的兴衰,一家企业的经济效益,不能依靠短期的制度不规范作为支撑,也不是成本增加的理由,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对企业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有益无害。

       主要从事租赁、投资业务的浙江天之林控股有限公司何姓负责人表示,他们公司受金融危机影响,投资早已收缩。今年企业效益、纳税额,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但综合来看,租赁业务18%左右的税负仍偏高。另外,当前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仍偏低,“这些亟须调整”。

       “95%企业得到了实惠,不会说什么,但5%的企业没有得到实惠,叫得响。”刘剑文称,收税人和纳税人之间天然是一种对抗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纳税人上缴的税用在何处。好的税收制度,即使短时间会影响企业或个人利益,也会对社会的长远发展大有裨益。

       过去,税收可能是猛虎。但是现在我国的财政预算越来越透明,税收不再是政府私产,而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是国家经济调控的杠杆,也是对群众生老病死进行制度性保障的基础。因此,当前要继续完善的是“税收法定问题”,而不是讨论谁得到了实惠。

       陕西省某县地税局一位王姓局长表示,营改增推开后,国家税务系统实行大数据管理,对企业监管的准确度大大提高,由此使得部分企业税负明显增加。比如:该县电信、电视运营企业原来纳税为营业额的3%,现在变为5%,但服务业纳税额由原来的5%降为3%。

       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因部分地方政府工作不力导致财富流入少数人手里。上述王局长称,去年当地地税收入1亿元,国税收入6000万元。该县茶企拿走国家补贴不少,但缴税仅10万余元,“300多户涉农企业每年要钱,有的明明养了50头猪,结果上报100头”。

       

       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2017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企业的本能是赚钱。”潘先生称。据他所知,浙江已有许多纺织企业到越南投资建厂。他们公司受运费等附加成本上涨因素影响,也对产品进行了提价,将附加成本传导给了中间商,“跑运输的司机不开发票,无形之中,把成本转嫁到企业来了,我们不得不提价”。

       上述王局长称,受全球经济下行境影响,他所在的县2016年地税收入下降3000多万元。这或多或少与当地传统资源型企业尚未完成产业转型升级、涉农企业不纳税或少纳税有关。

       曾参与1997年税费改革的前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刘克崮表示,部分企业感觉“营改增”后,税负不减反增,可能是企业过去的减免税较多,现在制度规范,不减免了,企业感觉增税了。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称,政府减税措施落地过程中,受交易成本、用能成本、人工成本、融资成本、物流成本及体制机制掣肘被打折扣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财政部副部长刘昆也曾在国新办就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专项督查有关情况发布会上就此进行了说明。

       刘昆表示,现阶段的“营改增”等税制改革对国家、企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一方面,政府的行政性收费需要进一步清理、一些优惠政策的可达性尚不高。另一方面,当前税费规则体系较复杂,制度履行成本比较高。这些均需要政府对政策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整。

       这和曹德旺的感受颇为相似。据《华夏时报》等媒体报道,2016年10月7日,由福耀玻璃集团投资的全球最大汽车玻璃单体工厂正式在美国俄亥俄州竣工投产。该项目投资6亿美元,是该州历史上最大的一笔中国投资。由此,引发舆论对“曹德旺跑路”的猜测。

       曹德旺从税收、劳动力成本、土地成本、能源成本等角度,对中美制造业成本进行了具体对比。比如:美国政府给了补贴,福耀公司几乎没花钱取得了永久性厂房产权,在中国企业花巨资得到的厂房只有50年使用权;“电价是中国的一半”;“天然气只有中国的1/5”。

       刘剑文认为,这也是中国经济的新常态,过去中国经济增速多年保持在20%至30%,现在增速放缓了但体量增大了,中国企业到国外投资是必然趋势。它虽然会影响国内经济发展,但中国当前的投资环境仍对企业较为有利,至少中国税负总体上比美国、俄罗斯等国家低。

       刘剑文表示,我国属于税负较高的国家之一,但在全球不是最高的,也不是最低的。衡量一个国家税负的高低,不仅要看收入总量,更要看它用到了哪些地方。比如:挪威、芬兰等国,税负虽高但福利好,“何况官方已明确表态,2017年保证每个企业税负只减不增”。

       2016年12月中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17年将继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2016年12月27日,财政部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将不断完善试点制度安排,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并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进一步优化税制。

       纵观当前我国的税费改革,刘剑文认为,它是我国的重大战略,即通过税改调控国家经济,通过各种税费的规范合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带动经济发展。企业是国民经济的脊梁。国家高度对其重视,但“营改增”工作尚在试点完善阶段,难免有所瑕疵。比如:营改增后的税收法定问题,小额纳税要不要继续,该如何发挥消费税的调控力?税收该如何对养老金、生二胎问题进行调控?房地产税要不要出台等。但至少《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及国土部明确产权到期后的房屋归属问题等,已为下一步的改革扫清了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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