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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监事会2013-2014年度监察报告

陈乃新

       各位代表、各位理事:

       我受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监事会委托,报告对理事会2013-2014年度工作的监察意见。共两项意见:

       一、理事会依章程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理事会始终围绕改革开放和法治建设的大局,活跃在沟通理论与实务、凝聚各界智慧以推动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和财税法治的最前沿。理事会紧密围绕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开展学术活动,扎实开展学术研究,建构“接地气”的财税法理论体系,加强学科建设,注重协同创新和学科交叉,注重对外宣传,充分发挥了研究会的社会影响力。中国法学会王乐泉会长在听取研究会工作汇报后,对理事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二、理事会遵守并完善相关制度,研究会各个部门规范运行

       理事会能够遵守国家和中国法学会有关社会团体管理的法律法规,依照研究会章程开展活动。如,认真学习、领会和落实《中国法学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会建设的意见》;组织、引领全国财税法学人认真学习、领会和宣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加强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财税法治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

       理事会健全了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理事会工作制度、副会长分工制度以及财务制度,规范了内部管理。研究会各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各项工作规范运行,没有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研究会名誉的事件。

       综上所述,理事会在这一年度的工作完全符合研究会章程和中国法学会的要求。特此报告。

       谢谢大家!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监事会

       201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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