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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2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举行

       10月25至26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2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大学法学院隆重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数十所高校以及政府机关和实务部门的200多位专家学者齐聚一堂,围绕“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现代化”、“财税法总论研究”两大主题展开了深入研讨。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北省财税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熊伟教授主持了25日上午的开幕式。武汉大学总会计师应惟伟教授、中国法学会研究部副主任彭伶女士、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肖永平教授、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中国财税法学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在开幕式上先后致辞。刘剑文教授指出,此次财税法年会在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之后进行,这两次全会决定了我们国家未来三十年的发展前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此背景下,财税法学人肩负着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任。财税法学会未来要从理论研究、回应现实、人才培养等方面进一步谋求发展。

       大会主题演讲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徐孟洲教授主持。北京大学法学院刘剑文教授以“理念、范畴与原则:财税法基础理论的体系化探索”为题,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黄茂荣教授以“税捐法定主义及其司法审查”为题,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朱为群教授以“现代国家治理下我国税制体系的重构”为题,东吴大学法学院陈清秀教授以“税法上之正当法律程序”为题,台湾大学法律学院葛克昌教授以“税捐稽征之正当法律程序之违反及其效力”为题,武汉大学法学院张荣芳教授以“全口径预算管理之惑:论社会保险基金的异质性”为题分别做了学术演讲。

       25日下午,研讨会各位代表参加了“财税法基础理论”、“法治、财税与国家治理”、“财税法的原则、制度与政策”以及“财税法实务”四个分会场的学术讨论。本次研讨会分会场的设置充分体现了理论与实务结合的思路。在财税法基础理论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主题下,学者围绕财税法治的目标、路径与制度等多个层面,为未来我国的财税改革建言献策。在实务专场,学者与实务界人士围绕个案,展开深入探讨与争鸣。在讨论内容上,既有法律原则的抽象建构,也有法律定性的具体研究。部分青年学者参与了发言与讨论,体现出财税法学会重视青年学者培养的一贯理念。

       为了支持财税法青年学者的成长,为其搭建高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本次年会设置青年学者专场论坛。26日上午,在厦门大学法学院廖益新教授主持下,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叶金育、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侯卓、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刘佳、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讲师王婷婷、厦门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王宗涛等青年学人分别发言。台湾大学法律学院黄茂荣教授针对五位青年学者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点评。随后的大会主题发言由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蒋悟真教授和台湾资诚联合会计事务所副所长吴德丰先生主持,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张怡教授以“国家税收模块设计法治化研究”为题,西北大学法学院王鸿貌教授以“国家治理视角下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研究”为题,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王世涛教授以“税收基本范畴的宪法学思辨”为题,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朱孔武教授以“税与代议制的迷思:无代表无税?”为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育与评估中心副主任梁文永以“财税法的道德情操与政治逻辑”为题分别进行了演讲。

       本次学术研讨会紧扣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主题集中鲜明,内容安排丰富,学术讨论热烈,达成了多项学术共识,取得了丰硕成果。会务组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工具,对会议的内容进行了及时宣传报道,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供稿/聂淼 编辑/李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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