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葡萄牙经济的竞争力,葡萄牙政府成立了一个改革特别委员会研究公司所得税的改革问题。2013年7月30日,改革委员会公布了研究报告和改革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降低公司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从2013年至2018年,税率从31.5%逐步降低到19%。同时,取消现存的地方和国家的附加税。二是对小企业实行特别的税收安排,即对小企业的营业额按照一个固定税率征税。小企业是指年营业额15万欧元以下,资产负债表不超过50万欧元。酒店和餐饮业营业额的税率为4%;特定职业收入的税率为75%;提供服务获得纯收入的税率为1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资本利得的税率为95%。三是明确可抵扣成本、坏账减值等的概念以减少税收诉讼。报告还建议为纳税人提供居民或非居民纳税人相机抉择的制度。四是在折旧、减值和无形资产等领域统一会计和税收准则。五是对股息分红和资本利得实行最高2%的税收减免。六是允许国际税收抵免向后结转5年。七是对国内企业和国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利润归属进行明确规定。八是建议延长税收亏损的扣除期限,从目前的5年延长至15年。九是简化转让定价规则,将转让定价规则适用标准从持股10%提高到持股20%。十是简化集团税收规则,将持股标准从90%降低到75%。十一是简化税收中性制度安排,将企业的合并重组和分拆纳入该制度。十二是调整国际税收政策,加强国际税收协定的谈签和修订,实施反滥用税收协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