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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财税法学人:米斯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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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米斯讷教授,博士,生于1941年,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University of Osnabrück)财税法中心主任,欧洲税法教授协会(European Association of Tax Law Professors (EATLP))前任主席,国际财政协会(International Fiscal Association) 终身学术顾问委员,德国税务咨询师联合会学术委员会(Bundessteuerberaterkammer)主席,德国国际税法协会(German Association of International Taxation Law)主席团成员,安永国际会计公司(Ernst & Young)学术顾问,德国市场经济基金会(Die Stiftung Marktwirtschaft (Berlin))税法改革委员会委员,基金会社区财政研究中心主任。 米斯讷教授早年就读于科隆(Cologne)和慕尼黑(Munich),1967年获取科隆大学国际法博士。1973年至1983年为汉堡大学公法教授,1983年至今奥斯纳布吕克大学税法教授。1986年至2000年兼职于汉诺威(Hannover)财政法院,担任法官。米斯讷教授著作颇丰,作品涵盖国家法、国际法和税法。他所参与编撰的《个人所得税法释义》和《企业所得税法释义》是德国相关法律权威的法条释义。 米斯讷教授广泛的参与国际交流,他是下列大学的客座教授:斯德哥尔摩大学(瑞典);维也纳经济大学(奥地利);提耳堡大学(荷兰);欧洲税法学院(荷兰);巴黎大学(法国)。另外,他还曾是剑桥大学(英国);波斯顿大学(美国)和纽约大学(美国)的访问学者。他为德国税法的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他的努力下,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大学成为欧盟知名税法组织EUCOTAX(European Universities Cooperation in Taxation)的成员,1992年他创建了德国第一个独立的税法学硕士学科(LL.M. Taxation), 毕业生广受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的欢迎,目前已经成为德国税法界的重要生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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