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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前语】

财税法学人:徐孟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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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孟洲,男,1950年9月30日出生,湖南省南县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北京市地石律师事务所律师,兼任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常务理事、北京市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税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

       1978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 成为复校后法律系首届本科生。1982年留校工作。1984年至198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助教班学习。1983年至1987年任经济法教研室助教,1987年评为讲师,1991年6月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师从曾宪义教授和刘文华教授攻读博士学位,1999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997年6月晋升为教授。1994-1995年和1997-1998年两次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赴法国艾克斯—马赛第三大学法学院研究税法、银行法。主要研究方向:经济法、税法、银行法。

       出版著作、教材21部,其代表作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原理》、《涉外经济法》、《经济法简明教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调整》、《市场竞争的法律调整与对策》、《企业竞争行为规范》、《中国金融法律制度》、《税法学案例教程》、《税法教程》、《中国金融法教程》、《税法》等,共发表论文5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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